2023-01-29 11:07:33 来源: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阅读: 4155
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| |||||||||
制表时间:2023年1月29日 | |||||||||
序号 | 补贴项目名称 | 补贴主管部门 | 补贴对象 | 补贴标准 | 补贴申报流程 | 补贴发放频次 | 补贴发放时间 | 补贴制度文件 | 备注 |
1 |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 |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| 在任村干部 | 村党组织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(市)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,且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,实行“一肩挑”的不低于5万元。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由各县(市)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。 | 县级每年纳入预算,乡镇具体核算,定期发放 | 每月一次 | 每月底前 | 《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黔财基〔2021〕1号) |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“一卡通”发放 |
2 | 在任村干部绩效奖励 | 在任村干部 | 村党组织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(市)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,且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,实行“一肩挑”的不低于5万元。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由各县(市)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。 | 县级每年纳入预算,乡镇具体核算,定期发放 | 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(县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) | 每月底前或每季度末前(县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) | 《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黔财基〔2021〕1号) |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“一卡通”发放 | |
3 |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| 正常离任村干部 | 正常离任村干部需符合黔组发〔2017〕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,根据任职年限等给予的相应生活补贴,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对象范围和条件。 | 县级每年纳入预算,乡镇具体核算,每年底前发放 | 一年一次 | 每年底前 | 《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黔财基〔2021〕1号) |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“一卡通”发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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